(一)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可分为:
1、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资金需要或弥补其他
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
2、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
3、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
4、最高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
(二)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
为企业申请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以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担保。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为三年以内或三年以上。
(三)银行票据担保
系为企业因其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向银行申请开立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而提供的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BA),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四)企业债券担保
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由证券公司发行,社会投资者购买,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为依法发行集合债券的企业提供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企业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五)融资信托计划担保
系为信用良好、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推出的高端信用产品。公司为申请人通过依法发行信托计划直接从社会募集资金提供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信托计划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六)集合票据担保
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采用“分别申请、统一组织、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方式筹集资金。我公司统一组织并提供全额、全程担保。
(七)其他担保业务:
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等。